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一村民在自家地里投毒,因毒死他人9只羊,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结果,“自家地投毒玉米粒致9羊死被判缓刑”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2021年2月,杨某因自家药材地经常被羊群踩踏、啃食,拿出农药浸泡过的玉米粒撒地里。杨某在药材地的东西两侧,各放置了写有“小心有毒”的纸箱片作警示。次日,同村村民张某放羊至该处,9只山羊吃了有毒玉米粒后死亡。
经鉴定,杨某药材地里的玉米粒及死亡山羊胃内容物中均检测出甲拌磷,甲拌磷属于剧毒类有机磷农药。9只山羊的鉴定价值为13940元。案发后,杨某经传唤主动到案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23600元并取得谅解。洪洞法院判决杨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判决不公,认为村民赔偿死羊的损失就行了,被羊糟蹋的作物,又要不要赔钱?也有网友认为一码归一码,养羊的有责任看管好自家的羊,但在地里投毒也有错。
图片来源:极目新闻视频截图
这个判决到底是否公正,不妨看看类似的例子。2022年7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保护自家田地免遭鼠患,将泡了老鼠药的玉米粒撒在自家耕地和垄上灭鼠,村里养殖户家的14只羊误食有毒玉米粒后死亡。
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未发生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终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两起案件类似,为何判决却不同?检方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是因为张某某投鼠药是为了灭鼠,并不知道附近有人放羊,不是冲着羊去的。而杨某投毒就是因为药材地经常被羊群踩踏、啃食。虽然造成羊被毒死的后果相同,但二人的投毒主观认知不一样。因此在判决上有区别。
另外,法院判决杨某有罪,不等于认可放羊者张某的行为合理。张某放羊啃食药材的举动侵犯了杨某的私有财产,但这和杨某投放毒玉米危害公共安全,完全是两码事。因此,当地在通报时特别强调,“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采取合法的手段”,这和抓住小偷不能用私刑是一个道理。
其实,很多网友表示不解,一方面是因为判决脱离大众认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现实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采取合法的手段”,并不是一件容易成功的事。就像前段时间曝光的“老人组团偷南瓜”一样,农作物被偷、被损,要维权止损往往会很难。在不得已的状况下,一些农民才会采取投毒等危险举措。
这也提醒有关部门,在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也应该拿出惩戒“投放危险物质罪”那样的刚性力度,来严格处理类似的侵权事件,保障广大农民的私有财产,让他们不至于为了保护农作物而铤而走险,这样才能凸显法律的公平性。
来源:极目新闻、红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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