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6日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下称《报告》)显示,近年来多数主产区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且多年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
在中国,粮食主产区分布于13个省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主产区省份粮食播种面积13.3亿亩,占全国75.3%;粮食总产量5.4亿吨,占全国78.5%。
《报告》显示,2020年13个粮食主产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70.8元,比全国农民平均水平高出0.8%。但2013年至2020年粮食主产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呈现出相对较缓态势。
来源:《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
《报告》称,近年来,多数粮食主产区省份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且粮食主产省份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十分明显。
具体来说,多年低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0个,2020年这10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42.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6个百分点,其中,2020年四川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1元,为最低省份。
多年高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省份有3个,分别是辽宁、江苏和山东。2020年,这3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3.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8.2%。2020年江苏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98.5元,高出四川51.9%。
在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流量小、比重低。
《报告》称,2020年,13个粮食主产省份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04.7元,比全国平均低3.4%;13个粮食主产省份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2.3%,比全国平均低0.1个百分点。
《报告》称,人均占有耕地多少及其流转情况等虽然对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可能存在影响,但由于耕地流转租金等的效应主要体现在农民间分配上,甚至转移到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城镇居民家庭,因而对农民整体增收效应非常有限。依靠提高土地流转价格较难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且偏高的流转土地价格,对粮食生产经营者的损害较大。
因此,粮食主产区靠提高耕地流转价格水平实现农民可持续增收,总体行不通。《报告》建议,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新时代的农户土地等权益退出新办法,建设稳定和可持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市民化新机制。
总体上说,市场化退出机制的风险较少,回旋余地较大,但进展可能较缓慢。
为促进粮食生产经营流转土地价格合理运行,还可考虑建立农村退休制度。《报告》提到,可借鉴中国台湾地区老农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龄农民发放较高的生活补贴,以置换老龄农民的土地承包资格权,切实降低粮食生产经营的土地成本。有偿退出的承包土地归农村集体,再流转发包价格接受各地政府公布的参考价格指导或者约束。
具体来说,60岁以上老人放弃承包权,可获得新型养老金或者老农津贴。新型农民养老金或者老农津贴水平,应明显高于现行农民养老金水平,可基本保障农民衣食住行和基本医疗的经济支出。不过,养老金置换承包权,在没有成为正式法律之前,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考虑到与现行相关法律的相容性,可将探索的养老金置换承包权做法称为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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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2050年近半农村居民将跻身中等收入群体
如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7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举行《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后简称《报告》)发布会。
《报告》聚焦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并关注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关键举措与推进路径、国内外实践与经验等内容,包括1个主报告和4篇18个专题研究报告。
《报告》认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未来我国农民收入状况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如何?
在收入方面,《报告》预测,203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42801元,2050年将进一步增至102576元。最低20%群体年可支配收入增幅更为明显,2035年较2021年增长157.85%,2035年农村居民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将超过三分之一,2050年接近50%的农村居民跻身中等收入群体。
在公共服务方面,《报告》认为,2035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均等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最低生活保障在城乡之间无明显差距;2050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均质化,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在城乡之间无明显差距。
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中,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近年来已出现积极的改善势头,绝对收入差距增长速度大为降低,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经处于下降趋势。
《报告》指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源于工资性收入差距,目前占全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比例达到70%以上,而城乡居民人力资本差异与非农就业率差异是导致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农村居民缺乏市场价值较高的财产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不断增长,目前其占全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比为15%左右。
21世纪以来,政府同时扩大了对城乡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2020年,其占全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比例为16%。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高于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虽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其贡献度却逐年下降。
《报告》预测结果表明,在保持现有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改善速度的条件下,中国有望实现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各个阶段目标,最终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为此,《报告》认为,需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农村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服务事关国计民生,既可以在短期提升农村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当期福利,还能通过积累人力资本长期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服务既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就目前情况而言,《报告》指出,我国依旧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间、区域间和群体间的较大差异,需要以城乡一体化消解公共服务的二元分异、以县乡村一体化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加速均等化实现、以数字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
在具体实践中,《报告》认为,要持续打破公共服务的制度壁垒,提高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以评选和创建示范县的形式,加速形成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统筹布局城乡“新基建”,以数字化提升公共服务利用效率。
关注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问题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农村的短板和重心是小农户。
小农户沿着城乡两栖、工农兼业的方向持续演变,呈现其家庭成员留乡、外出、返乡三类群体的发展和生活需求不断分化的新格局。
《报告》发现,目前带动小农户实现共同富裕面临小农户家庭收入持续增长乏力,面向小农户的富裕生活服务供给相对滞后、文化建设内容与需求相对脱节,促进小农户发展的社会组织支撑缺位、政策支持存在一定程度的“脱靶”等困难挑战。
要促进小农户同步迈入共同富裕,《报告》认为,要循着小农户动态演变趋势,实施小农户专项扶持行动,采取政府全方位保障和市场灵活性补充策略,创新小农户持续增收机制,营造富裕富足生活环境,打通小农户向上流动通道,形成包容小农户的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报告》发现,农村低收入户的家庭收入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农村低收入人口2018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7204元。尽管如此, 由于其规模占农村人口的几乎一半。
共同富裕要求在持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基础上缩小社会差距,就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来说主要是实现低收入群体至少与其他群体相同乃至更快的增收和社会保障改善速度。
《报告》指出,相对于其他人群,农村低收入群体面临全面的资本和资源短板、更大的养老和抚幼双重压力、农业经营劳动力投入多但效率低下、就业质量不高和社会保障水平低且机制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
《报告》认为,总的“提低”政策思路应是促进包容性增长和共享繁荣,制定有利于低收入人口共同发展的共享繁荣发展战略,实施低收入家庭赋能计划,促进小农户融入大市场,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就业水平和质量,建立农村居民综合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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