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新房就发现一面墙是歪斜的,业主王某找到房开商要求修复,对方以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延不处理。4年后业主起诉房开商,要求修复并赔偿。经两级法院判决,涉事房开商被判承担赔偿等费用总计27万多元。
7月27日,澎湃新闻从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获悉,经该院一审判决,涉事房开商赔偿王某维修费用2万元、房屋空置五年多的租金损失19万余元,并承担全部司法鉴定费6万余元。房开商不服上诉,南通中院近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9月,王某与南通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7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位于崇川区深南路的期房。彼时房价不高,随着购房后房价的上涨,王某还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
2016年9月,王某按房开商通知接收了房屋,不久后着手装修,其间发现屋内卧室与客厅之间一面墙体是歪斜的,经测量垂直度偏差最大达7厘米。装修不得不停止,担心房屋质量问题的王某多次找到房开商要求检测并维修。该公司却认为墙体歪斜仅是表面粉刷不均匀导致,重新粉刷均匀即可,不同意进行检测。
一年多后,王某将该问题投诉至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后者介入后多次发函、约谈房开公司,要求其尽快拿出处理方案、尽快维修。房开公司也多次承诺按要求处理,却迟迟没有付诸行动。一拖4年后,王某将房开商诉至崇川法院,要求该公司修复歪斜墙体并赔偿空置损失等。
崇川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开庭审理和调解。但被告房开商坚持认为墙体不存在质量问题,对王某主张的损失不予认可。为查明事实、厘清责任,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先后进行了墙体质量、维修方案、维修造价、损失评估共四项司法鉴定,最终确认:墙体垂直度偏差不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属于质量问题;相关维修费用、损失等。2021年11月,崇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房开商不服上诉,近日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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